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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兩岸貨貿第十次談判將在3月31日到4月2日舉行。然而,經濟部從未向國會提出締結計畫報告,從2011年3月開始,經過四年,進行九輪談判後,馬英九才在上週「神來一筆」,要求將「面膜」列為談判爭取項目,這證明馬政府完全是在沒有整體產業政策下,盲目進行貿易談判。
經濟民主連合26日向各界說明:現行貨貿談判的進行方式,已牴觸江啟臣版、民進黨版、台聯版、民間版(尤美女版)、鄭麗君版、李應元版、姚文智版等七個版本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規定,未來,無論任何一個版本通過(除行政院版外),目前所進行的貨貿談判都是無效,因此,我們要求停止下個月將舉行的兩岸貨品貿易協議第十次諮商。我們並要求行政院應先撤回院版監督條例,國會再就其餘七版本進行審查。
一、馬英九,放手吧,其實你根本不知道台灣需要什麼: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於會中指出:「在中韓FTA草簽前,馬政府告訴我們兩岸貨貿談判的主要目標是要向中國爭取面板、石化、汽車、工具機四大產業降稅,否則,中韓FTA將是台灣產業的大海嘯,「轉單」效應,將造成6500億產值的衝擊與數十萬人的就業衝擊。但是,二月底中韓雙方公布降稅清單:面板八年內維持關稅不變,石化產品或者降稅有限(聚氯乙烯、聚乙烯),或者漸進降稅期長達二十年(聚苯乙烯、ABS樹酯),汽車被排除,工具機中國僅就極少數品項降稅。經濟部坦承:衝擊有限。
那請問現在貨貿的談判目標是什麼?不需要重新檢討嗎?除了工具機被中國列為民族工業與國防工業,中國不願開放外,經濟部重申繼續爭取面板、石化、汽車三項產業「配額內降稅」,這不正是在維護十大家族(石化李、石化王、石化吳,石化辜、石化許、面板郭、面板李、面板焦、面板林、汽車嚴)在中國的利益嗎?台灣該為這十大家族的利益,擴大開放中國農工製品進口,犧牲農業、紡織、成衣、鋼鐵、塑膠加工、陶瓷等等農民、勞工、中小企業的利益嗎?
貨貿談判從2011年3月開始,經過四年,馬政府看到韓國爭取化妝品產業出口中國,上周「神來一筆」,指示將「面膜」列為談判爭取項目,作為點綴。那請問,除了四項產業與「面膜」之外,台灣還有哪些產品需要藉由貨貿談判開拓市場?馬英九看到的只是「面膜」嗎?這證明馬政府完全是在沒有整體產業政策,盲目進行貿易談判!
台灣已是WTO會員國,與各國貿易往來均享有「最惠國待遇」,即便台灣將來被迫必須加入區域貿易協定,也必須在兼顧整體經濟政策,重視分配正義與社會團結,完善就業安全體制與農工產業衝擊因應救濟措施的前提下進行。台灣現行法制,完全欠缺這方面的充足準備,馬英九,放手吧,其實你根本不知道台灣需要什麼。」
二、現行貨貿談判牴觸江啟臣版、民進黨版、台聯版、民間版(尤美女版)、鄭麗君版、李應元版、姚文智版等七個版本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規定: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副會長邱文聰說明現行貨貿談判與各版本監督條例草案牴觸之處:
(一) 根據民間版(尤美女)草案規定:經濟部應於協商開始九十日前,提出貨貿協議締結計畫,向立法院報告(第六條);立法院對於締結計畫可提出修正意見(第九條);經濟部並應於提出締結計畫前舉行公聽會(第七條)。
(二) 根據台聯黨團版草案規定:經濟部應於談判九十日前,向立法院報告貨貿協議預定談判之目標、項目、基本原則及效益評估,並舉行公聽會(第七條);國會並得派員參與談判(第六條)。
(三) 根據李應元版草案規定:經濟部應先就談判之總方針及原則,與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協商(第三條),並舉行聽證會(第四條)。
(四) 根據江啟臣版草案規定:經濟部應於協商開始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簽署計畫(第六條);協商期間應依國會政黨席次比例組成民間諮詢會議(第八條)。
(五) 根據民進黨團版規定:行政院長應於貨貿談判前向立法院報告,國會並得派員參與談判(第六條)。
(六) 根據鄭麗君版規定:經濟部長應於貨貿談判前與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國會並得派員參與談判(第七條)。
(七) 根據姚文智版規開學 英文定:行政院長應於貨貿談判前向立法院報告,國會並得派員參與談判(第六條)。
未來,無論任何一個版本通過(除行政院版外),目前所進行的貨貿談判都是無效,因此,我們要求停止即將舉行的兩岸貨品貿易協議第十次諮商。
三、行政院版監督條例不得民心,應先撤回,再進行其餘七版本科技英文審查:
針對陸委會日前公布民調表示76.1%受訪者認為,立法院應儘速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對陸委會官員喊話:人民支持盡速立法,是支持行政院版以外的版本;根據「兩岸監督條例,人民來立法」網路投票結果(截至今早七點半),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的民眾比7.61%還要低:
1.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彼此定位」(一國兩區)規定的,只有4%;
2.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公民參與」規定的,只有6%;
3.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人權保障」規定的,只有1%;
4.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資訊公開」規定的,只有7%;
5.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國會事前監督」規定的,只有2%;
6.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國會事中監督」規定的,只有3%;
7.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國會事後監督」規定的,只有4%;
8.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事前監督與事後監督關係」規定的,1%;
9.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衝擊影響評估」規定的,只有2%;
10. 支持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關於「直接民主」規定的,只有5%。
我們並要求行政院應先撤回院版監督條例,國會再就其餘七版本進行審查紅包 英文,只要行政院版撤回,國會即可開始審查監督條例。
四、貨貿談判犧牲勞工權益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勞工團體向來質疑經貿自由化政策,貨貿談判持續黑箱進行,難保不會犧牲勞工權益,呼籲政府應該記取318反服貿運動之教訓,停止貨貿談判,否則人民會發動另一次318對抗政府漠視民意的作為。
五、像無頭蒼蠅一般的貨貿談判
民主鬥陣代表謝邑霆表示:根據陸委會公布的民調顯示,高達76.1%的受訪者認為,立法院應該盡速完成兩岸協意監督條例立法。但現行版本中,無論是江啟臣版、民進黨版、台聯版、民間版(尤美女版)、鄭麗君版、李應元版、姚文智版,都與行政院現在正在進行的談判方式大相逕庭!也就是說,無論將來這七個版本中通過了哪一個,目前所進行的貨貿談判都是無效的!那在版本通過之前,3月31要開始展開的貨貿的第10次協商,就應該全面停止,不應該在有互動規範前又關起門來用行政命令、現行兩岸人民互動相關條例等等的方式來進行黑箱談判!
再者,經濟部從來沒有向立法院提出有關貿易夥伴締結計畫的相關報告。馬英九在22日參訪內湖科技園區時,彷彿被雷打到一般的突然要求將面膜與其他化妝品列入協商範圍。顯見我們的執政當局根本沒有整體的產業規劃政策,缺乏全面性的評估,只是無頭蒼蠅一般,想到什麼就談什麼!今天馬英九可以因為試用面膜覺得自己「美多了」之後就開支票將「面膜」列入協商;明天吳敦義是不是也可以因為打高爾夫覺得球桿很好用讓他球技大增抓了 Birdie,就神來一筆將它列入協商?
自2011年3月起,4年來,9輪的談判,馬政府始終沒有辦法用公開透明的方式向人民說明兩岸貿易協商的內容、利益歸屬,以及這樣的談判對於我國主權的影響;也無怪乎人民始終對於兩岸經貿互動存有疑慮。如果真的是利大於弊,就請按照人民要求的遊戲規則來進行,而不是在沒有互動標準的情況下像一輛失控的汽車一般盲衝亂撞。經貿互動的利益應該歸屬於全體人民,而不是我們無法預測無從得知的少數權貴階級!我們要呼籲政府進行更全面、更完整的評估和規劃,將世代正義、社會正義納入考量。201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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